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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食堂肉、蛋、冻货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作者:后勤处 时间:2025-06-2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学校采购信息,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

购时间

备注

1

西安石油大学食堂肉、蛋、冻货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食堂用猪肉、鸡蛋和冻货类原材料的采购;

预计年用量:猪肉100万元,鸡蛋50万元,冻货200万元。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学校食堂提供稳定的食材供应,确保食堂能够安全正常运营,确保师生能够吃得放心。

规格要求:包装规格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调整(如20斤/箱、500克/袋、斤等)。

质量要求:

(1)猪肉: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要求。必须为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鲜猪肉或冷鲜肉,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瘦肉率≥55%,脂肪层均匀;禁止使用合成色素或违禁添加剂,提供批次检测报告。

(2)鸡蛋:要求为新鲜、清洁、无裂纹、无异味的鲜蛋,感官指标应符合 GB 2749 -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每10枚蛋重量不低于600克。提供蛋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确保蛋品安全卫生。禁止使用化学保鲜剂或人工催熟技术。

(3)冻货:涵盖速冻水饺、汤圆、肉丸等预包装食品及冷冻海鲜等,产品储存温度需维持在 - 18℃±2℃,解冻后感官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无变色、异味、变形等情况。预包装冻货需具备完整标签,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符合 GB 7718 -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每批次冻货均需提供微生物检测报告、理化指标检测报告,确保冻货品质稳定、安全可追溯。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 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350

2025年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石油大学

2025年6月20日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西安石油大学采购招标处  行政楼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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