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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食堂调杂、鲜面条、豆制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作者:后勤处 时间:2025-06-2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学校采购信息,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

购时间

备注

1

西安石油大学食堂调杂、鲜面条、豆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食堂用调杂、鲜面条及豆制品类原材料的采购;

预计年用量:调杂90万元,鲜面条50万元,豆制品20万元。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学校食堂提供稳定的食材供应,确保食堂能够安全正常运营,确保师生能够吃得放心。

规格要求:包装规格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调整(如5升/桶、500克/袋等)。

质量要求:

调杂:调味品需符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如酱油符合GB 2717 - 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 0.4 g/100ml;干货类需干燥、无霉变、无虫蛀,水分含量符合相关标准。所有调杂类产品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满足食堂烹饪调味需求。

鲜面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加工品》(GB 2715-2015),采用非转基因小麦粉制作,蛋白质含量≥10%,不含防腐剂、人工色素及增白剂。水分含量控制在32%以内,熟断条率不超过5%,表面光滑无粘连。生产日期与到货时间间隔≤48小时,冷藏运输温度4-8℃,提供批次质检报告。

豆制品:豆腐、豆皮、豆干等豆制品需符合《非发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采用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料,大豆蛋白含量≥6%,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及重金属含量不得检出。外观完整无碎裂,色泽自然,豆香浓郁,无酸败味。冷藏储存温度0-4℃,运输过程使用专用冷藏车,供应商需提供每日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及供货溯源信息。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 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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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石油大学

2025年6月20日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西安石油大学采购招标处  行政楼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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