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25音乐剧“我为祖国找石油”服装设计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万元;采购人为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为2025音乐剧“我为祖国找石油”服装设计制作项目,包括剧中人物角色服装设计、服装制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音乐剧“我为祖国找石油”服装设计制作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30日完成服装设计,2025年9月10日完成服装制作交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8日—8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时00分
获取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东方石油楼1504办公室。
(2)本项目接受线下报名;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5:00
递交方式: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8月18日15:00
磋商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石油大学审计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
地址:雁塔区电子二路18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18392619098
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