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教博会展台设计与搭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石油大学科研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西安石油大学参加《第十三届陕西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的布展服务项目,包括展位方案设计、布展搭建、撤展。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磋商为其中的:西安石油大学教博会展台设计与搭建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22-23日布展,2025年6月26日撤展(具体以会展文件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西安石油大学教博会展台设计与搭建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到至2025年5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人民币)。发售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2)本项目接受线下报名;
(3)线下报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
2、递交方式: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行政楼109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3、磋商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
4、磋商地点: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石油大学审计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石油大学科研处
地址:雁塔区电子二路1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8382398
电子邮件:kyc@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