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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24-11-29

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方案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咨询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方案设计

2.工程概况: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主要服务于音乐系钢琴教学与训练,满足音乐系日常教学需要。

3.预算金额:9.8万元。

4.采购需求:

鄠邑校区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方案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人需根据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使用功能完成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的设计方案;

2、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所在地块区域须进行景观园林方案设计(包括景观绿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园路及庭院照明设计),景观绿化及园路设计须与建筑整体建筑风格相融合;

3、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设计方案须完成建筑物外观效果、建筑尺寸、平面布局及室内外装饰材料及结构形式选用;

4、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室内设计须达到保温、隔热、吸音隔音效果,墙面、顶面、地面采用环保类装饰材料,考虑无线网络、电子门锁;

5、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建筑物外观及外立面效果应彰显大学文化艺术氛围并于校园周边环境融为一体,使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成为校园内一处艺术与教学相融的“亮点”;

6、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应考虑配备户外卫生间,要求外观设计与绿地提升改造(琴岛)项目建筑物外观要协调,室内设计应体现人性化;

7、根据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提供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的设计概算,并在施工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4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基建处办公室(雁塔校区一号教学楼一层东侧)。

3.方式:现场报名,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

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基建处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8382570

2.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382832

监督电话:88382230

西安石油大学基建处

2024年11月29日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西安石油大学采购招标处  行政楼112室
电话:88382832  |   邮编:710065   |   Email:zhbb@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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