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HT-(CS)202407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本部食堂排油烟及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65.0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石油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雁塔校区本部学生餐厅及北区教职工餐厅共计7套排油烟(汽)净化系统的提标改造(新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本部食堂排油烟及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本部食堂排油烟及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 号一楼大厅,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建西街123 号三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 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8)《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石油大学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联系人:马宁馨
电话:029-228328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85266606
电子邮件:shanxihaitang2018@163.com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