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七层办公区域窗户拆装防水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碳中和未来技术研究院 时间:2026-09-07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七层办公区域窗户拆装防水改造项目将通过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七层办公区域窗户拆装防水改造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石油大学碳中和未来技术研究院
三、预算金额:198000.00元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七层办公区域窗户拆装防水改造,外窗总面积约305平方米。包括:对七层办公区域原有塑钢外窗进行无损拆除、拆除后所产生一切建筑垃圾下楼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垃圾堆放点,对拆除后原窗户洞口进行清理并有效防水处理,制作并安装铝合金隔热断桥外窗,对安装完成外窗再次进行防水处理等全部施工内容,全面满足日常办公使用需求。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函;
(8)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10)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文件获取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2.地点: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313室
3.获取要求:请在指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及磋商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30
(二)地点及方式: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313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765
西安石油大学碳中和未来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