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校园公共智能洗涤新模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校园公共智能洗涤新模式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创建智慧型节水校园,通过“柜端收取、工厂集中洗消、柜端返还”的运营模式,为校区师生提供便捷、卫生、智能的公共洗涤服务,同时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洗衣模式选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校园公共智能洗涤新模式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在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半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请注明报名人手机号、电子邮箱。也可把上述文件转为PDF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为:hqxzb@xsyu.edu.cn。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3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3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鄠邑校区西区后勤处办公楼三层306室(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可从发件邮箱接收电子版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鄠邑校区西区后勤处办公楼三层310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鄠邑校区西区后勤处办公楼三层310会议室
六、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029-81469642
技术咨询:029-81468012
西安石油大学后勤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