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RC-ZBDL-2025-00749)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石油大学直饮水及电开水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石油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对雁塔、明德校区及鄠邑校区各楼宇直饮水及电开水委托投标方投资进行设备安装和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标段:雁塔、明德校区,直饮水机33台。负责学校自购设备日常免费维保更换服务。
第二标段:鄠邑校区1-6号学生公寓、15-20号学生公寓、博览楼公共区域、音乐系、体育系、行政楼、博览楼教师休息室(负责学校自购设备日常免费维保更换服务)等,直饮水机102台,热开水器12台。
第三标段:7-14号学生公寓、博思楼公共区域、崇文楼、天工楼、开物楼、博知楼、志远楼、行知楼、图书馆、综合楼、博思楼教师休息室(负责学校自购设备日常免费维保服务),直饮水机83台,热开水器8台。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雁塔、明德校区;(002)鄠邑校区1-6号学生公寓、15-20号学生公寓、博览楼、体育学院、音乐系、行政楼等; (003)7-14号学生公寓、21-22号学生公寓(待建)、博思楼、实验楼、院系楼、图书馆、综合楼及新建楼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各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揽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一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磋商文件获取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35335930@qq.com)后联系代理确认获取磋商文件后续事宜;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前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石油大学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石油大学
地 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29-88382832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
联 系 人:何幸
电 话:15209203045
邮 箱:735335930@qq.com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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