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25号住宅楼电梯更换项目将通过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25号住宅楼电梯更换项目
二、预算金额:65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
雁塔校区25号住宅楼电梯已超正常使用年限,核心部件(曳引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出现严重老化磨损,日常运行中频繁发生轿厢抖动、平层偏差、故障停机等问题,存在轿厢困人、机械卡阻等重大安全隐患。现计划对该楼西单元西电梯(33层33站33门)、东单元西电梯(32层32站32门)两部电梯进行旧梯更换。主要内容为原有旧梯拆除、竖井轨道拆除、机房设备拆除改造等,并利用原有建筑电梯井道进行新梯安装,两部电梯均为有机房电梯,电梯均应安装五方对讲系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现⾦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时间⾄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种即可,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业统⼀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关于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银行缴费凭证),若无应纳税款,须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零申报说明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9)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许可项目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许可项目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
五、文件获取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6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2)获取要求:本次采用电子报名,需将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须注明报名人手机号、电子邮箱)、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25号住宅楼电梯更换项目”报名,邮箱:zhbb@xsyu.edu.cn。报名文件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复形式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无需再到现场报名。
(3)文件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上午9:30
(2)递交方式: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10月31日上午9:30
(2)比选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为西安石油大学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石油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9-88382832
西安石油大学
2026年10月24日